2007年12月28日 星期五

英檢實施細則修訂,請同學注意。

以下修正案已於12/18教務會議通過,即日起施行,依修正案內容,94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皆適用。

教務處註冊組網頁

本校學士班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修正案

本校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細則修正案

本校學士班英文語文能力校外檢定考試通過資格申請表


以上說明影片僅供參考,有疑問請洽共同科吳助教(分機3612)。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好個有創意的烏蘇拉, 給你拍拍手

匿名 提到...

可是為什麼要改成這樣了 為什麼可以不用修英檢先修 也不用考大一新生英語分級測驗呢?

smileursula 提到...

為什麼要改成這樣?真是個好問題。

有很多層面的原因,簡化相關規定是其一,相關辦法會配合一些實施現況與反應作調整。可以確定的是,修法通常會往單純的方向前進,如果是比較嚴苛的,就不會溯及既往了~

感謝您的提問。